四部門:加強政府投資基金布局規劃和投向指導
來源:越秀私募服務
閱讀量:1979
時間:2026-01-13 16:59:00
國家發展改革委1月12日消息,為加強對政府投資基金布局規劃和投向指導,更加突出政府引導和政策性定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關于加強政府投資基金布局規劃和投向指導的工作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步制定了《政府投資基金投向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引導政府投資基金落實國家產業調控要求,支持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
這是首次在國家層面對政府投資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統規范。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所研究員劉國艷表示,兩項辦法協同實施,有助于引導金融資源更精準地流向實體經濟急需的領域,尤其是周期長、風險高、社會資本初期投入不足的環節,從而有效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補缺、撬動”的功能。
明確重點投資產業領域
工作辦法所稱政府投資基金是指各級政府通過預算安排,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采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及創新創業的投資基金。
工作辦法提出,政府投資基金應在基金設立方案中明確重點投資的產業領域。政府投資基金投向領域應當符合國家生產力布局宏觀調控要求,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等國家級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符合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指引的具體要求,符合國家級發展規劃及國家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要求,支持省級重點產業和特色產業發展,鼓勵有關行業企業加快技術更新換代,推動產業提質升級。
政府投資基金不得投資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限制類、淘汰類產業,以及其他有關規劃和政策文件中明確禁止的產業領域。
投資鼓勵類產業,要強化評估論證,防止盲目跟風、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同時,工作辦法明確,政府投資基金不得通過名股實債等方式變相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得除設立方案明確可參與的并購重組、定向增發、戰略配售外,從事其他公開交易類股票投資等。
海南君顧數科研究院院長單福表示,風險防控是政府投資基金規范健康發展的生命線。工作辦法以負面清單形式,明確列出了政府投資基金的禁止類投資行為,這些條款為政府投資基金運作劃定了清晰、不可逾越的“紅線”,是防范金融風險和地方債務風險的關鍵防火墻,確保政府投資基金運作的規范與安全。
鼓勵國家級基金加強與地方基金聯動
工作辦法明確,國家級基金是指經國務院批準、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地方基金是指經批準由地方財政出資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
國家級基金要立足全局,根據基金定位重點支持國家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重點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區域重大項目以及示范帶動效應強的民間投資項目,補齊產業發展短板,突破產業瓶頸,聚焦少數關鍵領域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鼓勵國家級基金加強與地方基金聯動,在前沿科技領域和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結合地方資源稟賦,通過聯合設立子基金或對地方基金出資等方式,形成資金合力。
地方基金要找準定位,在省級政府管理下統籌考慮本地區財力、產業資源基礎、債務風險等情況,因地制宜選擇投資領域。地方基金或其子基金投資項目時,要結合基金定位及地方實際,嚴格落實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規范招商引資行為等有關要求,注重支持產業升級和創新能力提升,支持小微民營企業和科技型企業孵化,帶動社會資本有效參與。
單福表示,為更好地發揮政府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形成資金合力、實現政策目標,工作辦法對國家級基金與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和重點投資方向進行了梳理,這種分級分類、協同發展的思路,旨在構建一個央地協同、優勢互補的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格局,促進優化全國生產力布局,避免“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復建設。
開展政府投資基金投向評價工作
管理辦法提出,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政府投資基金投向評價工作。對于最終評價結果排名靠前的基金綜合采取通報表揚、示范推廣、項目推介、要素保障等激勵舉措。
鼓勵國家級基金對評價結果排名靠前的地方基金在出資參股、項目投資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鼓勵各地方引導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與評價結果排名靠前的基金優先合作,對符合條件的優質項目在并購重組方面提供支持。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向最終評價結果排名靠前的基金推送重點政府投資項目和優質民間投資項目清單,引導金融機構增加配套融資、降低融資成本,加強投融資合作對接。有關部門可在基金出資、管理費、收益分配等方面對最終評價結果排名靠前的基金予以適當優待。
“管理辦法是對基金投向的‘事后監管’,并將評價結果作為未來預算安排、基金存續調整、管理團隊激勵與問責的重要依據,這將從根本上建立起激勵約束機制,倒逼基金管理機構牢記政策使命。”劉國艷表示,兩項文件一“規”一“評”,前后呼應,形成了系統完整的管理閉環,通過強化布局規劃的“導航儀”作用和投向評價的“指揮棒”功能,政府投資基金將更好地肩負起服務國家戰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使命。